除提供足够量的供试品外,委托方应提前提供供试品信息,包括供试品名称、来源、批号、规格、纯度、浓度、处方组成包括辅料、稳定性、溶解性、有效期、储存条件、质检报告、理化性质、针对检测供试品浓度和含量分析的方法学验证报告等。对于需要溶解后给药的供试品,应提供供试品在溶剂中的稳定性、均一性(非溶液体系)等检测报告,配制方法、适宜的溶媒,以及配制后的供试品浓度分析报告。委托方寄出供试品后,应及时通知我司供试品部,便于我们及时接收、保存供试品。对于某些具有较强挥发性和刺激性的供试品或试剂,委托方应提供MSDS资料,告知安全事项和如何正确处理供试品。